Q34

試述你2005年及2006年向人大和政協的上書及反應

 

 

問題:

試簡述你在2005年及2006年向人大和政協的上書過程及得到的反應:

本題簡介:本問題介紹了2005年及2006年筆者透過人大及政協爭取國家認真研究長江口擋潮閘的過程。
本問題集內的多個題都是出長江科學院勘測設計院王永忠副總工程師,
王副總在2005年八月,受到人代會委托,回應筆者在人大動議,他在回復中提出的一些疑問,筆者將王副總的信中掛在網內,公諸有共同興趣及有志研究及報國者參考。

(註:本提案因王副總工程師的不全面理解,提出八個疑點都是沒有認真理解書中內容而產生的,由副總工程師提出的意見,顯然業餘意見就被視為「外行之見」,因此人大一定作為已處理論,視王副總的為結案陳詞。)

試答:

由於近期沒有發生嚴重水災災難,而國人又對三峽防洪功能有過份期待,對防禦長江大水災警惕性有所下降,(專業單位當然保持嚴陣以待,外弛內張)。對於解套新方案的渴求及有新方案時的審視不似54年、91年 或98年水災後一般熱烈。本方案曾在2005年透過港區人大代表及港區政協代表上書我國最高權力機構,希望立案進行研究,可是從得到的答覆中可見,要求上達的問題,都在中間層面被一些未曾深入了解的幹部在中間稀釋和截流,可以斷定國家決策層對此新解決方法是「沒有正確被上達」。

長江水利委員會長江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處副總工程師王永忠先生,代表人大答覆我在2005年全國人大提案時所提出來的八題疑問,都是出於未能認真理解和消化才提出來的問題,從他提出的問題中,可見長江水利委員會的取態是認為:長江口建擋潮閘乃「外行之見」,不足掛齒,這裏就反映出一系列的問題。

一‧ 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秘書處未能正確地為本案分類。

首先,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秘書處沒有根據議案中所要求的,因為此案關係到水利部、交通部、上海市及防汛拉旱指揮部,因此在2005年給全國政協的提案中,動議立案研究此長江口建閘方案,召集各界有造詣的專家研究。由於此案對國家防汛抗旱指揮部、交通部、水利部及上海市等都有極為重大影響,因此動議此四部門應聯合研究此案。

結果人大及政協都將「一本意見書」交給了水利部,又轉交給長江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處副總工程師王永忠,王副總在瀏覽「一本意見書」後,馬上憑他的工作經驗就作了結案陳詞。

其實水利部和交通部的觀點與角度往往存在一定的對立性,王先生代表了水利部的立場,對抬高少許水位以利航運,也心存疑慮,這是水利部角度正常的看法。類似的觀點角度看法上的差別,必須通過大家的大量溝通,才能獲得共識。

人大和政協,不約而同的把一個重要議案交給一個以中游防洪為重點的機構去「定奪」,反映出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秘書處,並不理解此問題的重要性,也可能是因為議案太多,或提交議案的代表份量不夠。

二‧ 水利部及長江水利委員會並不重視此案

其次,王副總的草草答覆,反映出水利部及長江水利委員會對新看法和新思維並不重視,偌大的議題,一項對國計民生影響這麼大的議題,只交給水利部屬下 第三級部門的一個副總工程師,草草回復,就算交差了事。

為甚麽說王副總草草回復了事呢。我認為王副總也沒有詳細看過本書,就為本案下了結論,上呈人大 。

列位看官、請瀏覧以下詳細文件,就明白我上面所述的推廣過程,確是一件不易為之事。

1‧2005年戴希立全國政協委員«關於立案研究根治長江口水患的動議»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對政協十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2064號
(農林類188號)提案的答復(2005)水規計字第197號

3‧筆者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的答復給戴希立委員的信

4‧2006年戴希立全國政協委員«關於立案研究根治長江口水患的動議»

5‧2005年葉國謙全國人大委員«興建長江口擋潮閘的動議»

6‧2005年8月23日王永忠副總工程師代表人大給林步東先生的回信

7‧筆者復王永忠副總工的 信

8‧筆者復王永忠副總工的信中的附錄